苏州工业园区青剑湖实验中学第2期入团积极分子公示
依据学校团总支发展团员计划,经个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积分参考、团总支审核研究决定,拟定周安琪、刘子轩等24名同学为入团积极分子。现予以公示,名单如下:
班级 | 姓名 | 班级 | 姓名 |
初二(1)班 | 周安琪 | 初二(5)班 | 殷马婧 |
初二(1)班 | 刘子轩 | 初二(5)班 | 俞书蒙 |
初二(1)班 | 戴紫涵 | 初二(5)班 | 王跃 |
初二(2)班 | 孙婉莹 | 初二(6)班 | 夏思晨 |
初二(2)班 | 史晨希 | 初二(6)班 | 刘顾欣 |
初二(2)班 | 刘峻玮 | 初二(6)班 | 戴献喆 |
初二(3)班 | 刘依晨 | 初二(7)班 | 张哲雅 |
初二(3)班 | 翟思羽 | 初二(7)班 | 孙妤轩 |
初二(3)班 | 周士哲 | 初二(7)班 | 顾诗淇 |
初二(4)班 | 何易阳 | 初二(8)班 | 孙梦媛 |
初二(4)班 | 马静格 | 初二(8)班 | 李伊菡 |
初二(4)班 | 成一涵 | 初二(8)班 | 沈一晰 |
公示时间为:2023年2月16日——2023年 2月20日。周安琪、刘子轩等24名同学入团积极分子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。若发现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言行者,欢迎全体师生可以以书面材料等不同形式向校团总支反映。一经查证核实反映的情况属实,将取消相关入团积极分子的进一步发展资格。
共青团苏州工业园区青剑湖实验中学总支委员会
2023年2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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